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房产协议公证有效吗,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前选择进行财产公证,特别是一些动产,例如现金、金银等。那么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是否有必要去进行公证?我们在本文中将为您解答。
  一、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
  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2、公证一下比较好。第一,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会对你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预防纠纷。第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如果将来找不到协议对方的人,公证书也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而不公证的合同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合同真实性。第三,公证处的档案保管期限最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丢失了,也可以在公证处的档案中查找到。3、其实关于借款婚后还款的问题没有必要过于关注,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约定的话,你们俩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还款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共同还款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但是如果婚后共同还款的,那么将来分割财产的话,要对共同还款人予以补偿。
  二、房产有必要进行财产公证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以上就是对婚前房产公证情况的相关介绍,当然每个人的财产情况会有所差别,公证的物品各有不同,针对性的见解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可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咨询服务
  
  
  
  
  
总结: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前选择进行财产公证,特别是一些动产,例如现金、金银等。那么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是否有必要去进行公证?我们在本文中将为您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债会发生连带责任,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


·一、可以先离婚再分债务吗?
      一、可以先离婚再分债务吗?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


·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为了保护赠与合同的利益,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特定类型的赠与合同,如公平合理的赠与合同。然而,许多人会误认为,所有的赠与合同都必须在公平的情况下履行,但并不是所有的赠与合同都是不能撤销的......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


婚前房产协议公证有效吗,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