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摩托车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很多摩托车司机靠着摩托车的灵活,穿插各种道路,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摩托车撞小车属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摩托车撞小车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就可以了,而且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要注意伤员的处理和现场的保护,如发生赔偿纠纷,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他们可以给予更好的帮助。
  
  
  
总结: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摩托车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很多摩托车司机靠着摩托车的灵活,穿插各种道路,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第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认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认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有具体的规定吗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有具体的规定吗《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有具体的规定吗?关于诉讼时效,这是实体法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主要规定在《民法典》(自2......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二手房个税新政策2018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


·公司安排考核,被降薪是合法的吗?
      公司安排考核,被降薪是合法的吗?公司为调整职工人员结构,一般会安排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作为指标,要是考核指标不达标的,那么员工可能就要接受降薪等处理。但是,虽然法律允许公......


·进了看守所最快什么时候能出来
      进了看守所最快什么时候能出来一、进了看守所最快什么时候能出来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如念斌在看守所呆了八年;(2)但通常情况下,因为......


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