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本身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实际抚养孩子成长,而另一方在需要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不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履行,那要是在离婚之后遇到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原则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够免除的,但如果父母一方确实不具有抚养能力的话,那此时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免抚养费的数额。但要是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呢?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也是对孩子利益的一种保护。
  
  
  
总结:本身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实际抚养孩子成长,而另一方在需要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不按照之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异地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是夫妻感情不合,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很多夫妻因为长期分居在异地,由于产生矛盾,提出离婚。很多人不知道两人分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经过怎样的过程。那么,异地离婚需要哪些......


·一、法律规定工伤员工误工费谁支付?
      一、法律规定工伤员工误工费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邻里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邻里打架斗殴怎么处理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并且在当地租房生活。有时候会因为各种情况,房东会提前家畜合同。如果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话该如何进行处理?若是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中......


·诈骗多少钱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会被满足?
      诈骗多少钱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会被满足?个人诈骗非法获得五千元以上、单位诈骗获得五万元以上就满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同的性质的案件,立案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工伤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工伤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损害赔偿标准是按照医疗费用加上药品的金额和住院的相关的服务的金额费用来计算总体的支付费用,还有就是交通的食宿费用的话,......


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