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的话,又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一方在国外应在哪儿起诉离婚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但可以考虑诉讼离婚,不过此时也要先确定管辖法院才行,由于情况特殊很多当事人可能都不清楚应该在哪里起诉,上文中我们也为您解答了这个问题,此时可以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总结: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而按照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级,一级到三级企业各自可以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范围是不同的。那一级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我们......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赔偿请求?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赔偿请求?一、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


·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
      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一、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关于......


·订立遗嘱要公证吗?
      订立遗嘱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


·我国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司机的时候,对司机约束自酒醒以后,会询
      我国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司机的时候,对司机约束自酒醒以后,会询问司机关于醉驾的相关情况。在询问的过程当中会问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状况以及工作单位等相关情况。有些时候醉驾人员为了保存自己......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