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二、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划分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根据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3、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标准标准作用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标准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与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就是通过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建设工程实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在现有的技术、管理条件下尽可能地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工程的建造者、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健康安全。
工程建设标准还与我们工作、生活健康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无论是供我们居住的住宅建筑,还是商场、写字楼、医院、影剧院、体育场、博物馆、车站、机场等大型公共建筑,或是供水、燃气、垃圾污水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在其建筑结构、地基基础、抗震设防、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室内环境、防火措施、供水水质、燃气管线、防灾减灾、运行管理等方面都有相关的标准条文规定,都有统一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这些标准的规定,必将会进一步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安全水平,增强建设工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和防止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使人们更加放心地工作、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当中。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是需要达标才可以投放到市场上的。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国家的必需建设,为了保证一个工程的安全,公众的利益,工程的质量,环境,实现社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结: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敲诈勒索罪赔偿后还要交罚金吗
敲诈勒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钱财,是财产侵犯罪的一种。财产侵犯罪一共有十三个,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诈骗罪、抢劫、诈骗罪、侵占罪等,大致可以分成非法占有型、损毁财物型和非法挪用型。敲诈勒索......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打印的借条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引起股权转让的......
·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
刑诉法对于许多人来说是生活中接触频率较低的法律,那么,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对于这些流程肯定是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制定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生活中......
·网络麻将违法吗?
网络麻将违法吗:?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多方面来确定,赌博罪是通过聚众赌博获取钱财,有营利的目的,而打麻将是娱乐活动,如果是平常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打麻将是不犯法的,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件是什么
(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