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程序该如何办理,结婚有怎样的流程

  结婚,是男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我国,也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建议新的人身关系。那么您知道这个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也不论是否同居,都为合法的夫妻关系。
  
  2、结婚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二、结婚程序如何办理
  
  结婚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
  
  法定程序
  
  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4、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登记机关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
  
  (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4)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按照规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同时准备好需要的身份材料,然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结婚程序办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结婚,是男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我国,也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建议新的人身关系。那么您知道这个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


·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3、房屋优......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一、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包括: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


·法院缺席审判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缺席审判适用的条件有哪些?一、法院缺席审判适用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


结婚程序该如何办理,结婚有怎样的流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