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债务和税费的情况,其实改制之初,国家都是要要审核企业改制的方案,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这是改制之前的重要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若您所指的企业改制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则请参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企业在改制的时候,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来制定的。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过程当中,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而且企业的合并,破产,产权转让等这些情形下,都是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总结: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联系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联系是什么?二者的关系是诉讼时效都停止了。区别是诉讼时效中断,还可以重头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诉讼时效到期,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某一件特定的法定......


·哪些项目需要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哪些项目需要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现在为了能使项目的竞争公平公正,打造高质量的项目国家对很多工程都实行了强制性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那么什么样的工程项目需要招标呢,招标的具体流......


·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
      对于很多新手司机来说,违章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一个驾驶证有十二分,扣满了分数,驾驶证就依法被吊销了。那么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一般可以到车管所或者是交警队缴纳,也可以网上缴纳,下载......


·刑事抗诉的结果会有改动吗?
      刑事抗诉的结果会有改动吗?刑事抗诉案件结果会有改动的可能,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


·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是否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是否有效吗?在生活中合同是一件很常见的行为,签订合同可以很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和明确双方应尽的责任等。如果双方发生了纠纷合同也用以作为法律依据。那么要是签订合同后......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