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折价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分割也是要平等的进行分割的。虽然说夫妻双方都能够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共有房产的分割大多都是通过折价,给另一方支付补偿金这样的方式来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产折价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产折价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有条件的话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将房屋拍卖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物权变动效力,一旦房屋产权经法院法律文书确定归对方所有,那么自该文书生效时,房屋产权即已经归对方所有,而对方需要支付给己方的折价款仅是一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如对方名下仅有此一套房屋,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无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那么要求支付房屋折价款的一方的执行风险将极度增大。在此种情形下,应当注意在诉讼中尽量降低自己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折价肯定是有专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以后,实际上拥有房屋产权的这一方有条件的话,可以将折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对方。或者双方都不主张拥有房屋的实际产权,但是对房屋进行拍卖以后,所得的拍卖款,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平等分割。
  
  
  
总结: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分割也是要平等的进行分割的。虽然说夫妻双方都能够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


·注册公司流程费用知识有哪些
      注册公司流程费用知识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律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放宽,很多人都有了创业开办公司的想法。但是您对于注册公司的相关事宜恐怕也并不是十分了解,我们的我们就针对注册公司流程费用整理......


·刑事传唤48小时是属于合法的吗?
      刑事传唤48小时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刑事传唤48小时是属于合法的吗?《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


·派出所传唤时间的相关规定
      派出所传唤时间的相关规定在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派出所会对嫌疑人进行传唤,那么派出所传唤的时间可以无限期吗,还是有个限定的传唤时间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派出所传唤时间的相关规定,希望对......


·开别人车受伤怎么样处理
      开别人的受伤是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讲到处理方式应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车主雇佣驾驶员开车的,则应该由雇主(即车主)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如果是驾驶员自行要求开车的,而车主有下......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上回我们解答了关于留置权的相关内容,说这留置权其实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而在留置权和优先权上,却很难使人分清,那么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呢?......


离婚房产折价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