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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人员年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除了法定节假日和平时的双休日以外,其实国家还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有一部分职工安排年假。对于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条件限制在国家相关的法规当中都有规定。年休假其实是和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紧密相连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入职人员年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职人员年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年假的计算方法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2、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规定一般是在1个年度内休完,如:2014年的年假是在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完。(但一般公司会规定必须在3个月内休完,否则过期不予休年假)。
  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哪些情况下,职工不能休年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首先入职头一年的员工并没有年休假,因为国家规定必须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才享有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最长年休假的时间是15天,但是这是需要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20年。关于年休假可以有由公司在一个年度之内集中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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