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评定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它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好坏,也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价值的多少,多以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工程质量的等级是十分看重的,但是很多人还不知道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相关内容。
  一、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
  (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评定等级标准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在"建筑工程"和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而正确评判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工程合同要求,能否验收等。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可以看到,工程质量的等级是十分复杂的,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了解这一法律知识是必须得。但我们觉得您都应该学习一下,这样才能正确判断身边的工程质量的好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内容,也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评定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它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好坏,也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价值的多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非法集资50万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50万判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


·行政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行政辩护意见书怎么写?一、行政辩护意见书怎么写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继承土地使用权必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带带什么证件或者开具......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


·教师在家猝死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家猝死算不算工伤?一、教师在家猝死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