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
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如何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如果证据不足,则会败诉,也就意味着追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债权人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4、判决的执行
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
二、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证明起诉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三)证明被告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关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工商查询材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证明被告人存在违约或者侵权等事实的证据材料
1、证据应当按照法院和被告方的人数提供复印件的份数;
2、证据较多时,应整理出证据清单;
3、证据中有视听资料的,对话应整理成文字材料。
4、证据中有外文材料的,应附有中文译本。
5、诉讼请求中有具体数额的,应提出计算依据和计算公式。
实践中,如果您决定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向债务人讨债时,那么您需要准备好诸如借条之类的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如果您对于具体该如何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问题还存在疑问时,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地收集到有证据效力的证据。
总结: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如何通过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不悬挂车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扣留机动车,扣12分,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撤销解除。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
·非法经营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
·一、当事人留下的平房如何遗嘱公证?
一、当事人留下的平房如何遗嘱公证?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并不是所有情况......
·一、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一、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其实已经赠与给他,而且已经发生转移。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国家或集体......
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