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同时权力受到制约,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对于日后可能会面临怎么样的风险,这些都是非常的难以预知的。所以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必须要在了解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以后,再做决定。
  
  一、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1、常见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则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
  
  但也有情形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民事责任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2、常见行政及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刑罚的刑事责任。
  
  行政及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3、其他常见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一旦构成单位犯罪,难辞其咎。
  
  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比如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的,这样做的话才对其他股东是公平的。另外还包括一些刑事责任,比如说公司非法经营,或者说抽逃资金等这些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同时权力受到制约,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对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相信大家都清楚,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总价,
      相信您都清楚,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总价,但现实中房屋的面积包括了很多,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那此时究竟买房子按什么面积计算房价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一、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生产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工单位不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或是以任何理由与女职工解除其劳动合同。那么,......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一、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是什么一、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