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

  孩子未成年的话,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力,如果父母丧失监护资格,街道办、社会团体成员或者孩子的其他亲属也可以履行监护义务。那么,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二、如何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综上所述,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监护主要体现在人身保护和财产监护方面。监护人要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照顾其生活、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和对其进行教育等,这些就是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三种,父母、祖父母等近亲属,或者经过村委会同意的本村村民等。
  
  
  
总结:孩子未成年的话,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力,如果父母丧失监护资格,街道办、社会团体成员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做出决定起诉或者是不决定起诉,具体内容如下。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2、引语说明案件名称、预审......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①年龄条件。这里也可以称之为劳动行为能力,而事实上,世界各国都把人的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第1款规定:“......


·一、动产适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动产适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


·罪犯在监外执行会在坐牢吗?
      罪犯监外执行会在坐牢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


·挪用资金罪可以共同犯罪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可以共同犯罪是怎样规定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是否必然与挪用人共同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但前提是这些人员与挪......


·众筹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①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


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