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母公司应按购入土地的成本价投资给子公司,除非取得土地是外购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母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4、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履行方式是什么?
  
  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
  
  综上所述,在房地产市场上,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情况比较多见。根据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免征营业税,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和契税。其中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投资入股的收益,而契税的话,则按照合同金额的3%左右征收。
  
  
总结: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企业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这些保护性的法律规范我们可以知道,职员在医疗期,用人单位是不......


·违章停车的罚单丢了怎么办?
      违章停车的罚单丢了怎么办?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私家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而城市建设的速度就显得相对落后,许多人都有过开车出去办事却找不到停车位的经......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方便案件侦查而采取的。被采取......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一、合同原件怎么存档一般的个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应妥善保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避免水泡虫咬及其他人员轻易看到。而作为企业,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及合同......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一、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转让商标时间: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