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证券委员会为了帮助各位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同时提升我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对于新三板所实施的是分层管理制度。通过分层管理制度,可以针对挂牌新三板公司在交易制度,信息的披露等各方面进行一定差异化的安排,因为本身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实际能力就存在着差别的。那么,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分层标准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层,目前我国的新三板所实施的分成制度大体就是基础层,创新城和培育成这三个方面。初期创业的产值还处于亏损状态的这些中小型企业肯定是属于基础层的。新三板实施分层制度,保证了新三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结: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我国的证券委员会为了帮助各位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同时提升我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对于新三板所实施的是分层管理制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这个范围。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
·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
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
·起诉告别人诬陷我名誉权需要什么
起诉告别人诬陷我名誉权需要什么起诉告别人诬陷我名誉权需要什么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其死亡的,侵权人就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那您知道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中跟您聊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要承担债务吗?
关于公司的内容有非常的多,里面包含了公司的股东,公司的法人代表等内容。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要承担债务吗?公司是一个法人,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不同的概念,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
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