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酒驾已经纳入刑法范围,轻则处以罚款处罚,重则可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案件中,酒驾被告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时,可以提出上诉申请二审。但是申请二审手续复杂,很多人并不清楚当中细节。那么醉驾二审要多久?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醉驾二审要多久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
  二审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酒驾处罚标准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的来说,酒驾二审时限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符合刑法126条的会根据高等法院判决从而适当延长一个月。本文还详细整理出酒驾的处罚标准,以警惕广大司机不以身犯法,时刻严格准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对家庭亦对社会负责。
  
  
  
总结: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酒驾已经纳入刑法范围,轻则处以罚款处罚,重则可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案件中,酒驾被告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时,可以提出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个人所得税退税专项扣除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专项扣除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的意思是有些专项费用没有扣除导致多交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申请退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有: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


·公司法人非法变更需要怎样处理
      公司法人变更后出问题如何处理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特殊岗位,在进入单位以后就会要求其签订技术保密合同。在日后如果将相关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的话,这都是要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的。显然,关于技......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犯罪往往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而对于此罪也是存在未遂、既遂的标准。由于法律中对未遂犯的处罚要轻一些。因此很有必要认定清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


·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吗?
      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吗?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不过在怀孕期间不会处以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49条的规定,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限制行......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