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决,这就很可能会引发面积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应该怎样去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
  
  (一)套内建筑面积
  
  1、组成部分
  
  (1)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橱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管、管道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和非共有墙两种。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积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
  
  1、组成部分:
  
  (1)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3、公式: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面积分摊系数
  
  二、怎样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
  
  1、约定按套内的建筑面积结算商品房面积纠纷的种类来看,一般争议的面积多是由分摊的公用面积引起的。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约定按所购商品房分户门以内的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这样尽管房价看起来高一点,但价款对应的房屋面积比较直观,便于面积纠纷的处理。
  
  2、约定明确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共有分摊面积。因为商品房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是有一定比例的,分摊的系数越高,消费者的得益也就越少。一些商品房价格看似不高,但分摊的公用面积较多,实际并不经济。因此消费者在签订有关面积争议解决条款时,既要使套内的建筑面积不能少,又保证公用分摊面积不能多。
  
  3、约定将有关管理规章中面积管理条款作为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在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许多省市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中均有解决面积争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但是,由于这些文件仅仅是行政管理规章,不能作为法院民事审判的准据法,所以消费者应当要求明确约定将这些文件中有关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根据合同自由的民法原则,双方合法约定的条款就是法律。
  
  4、预防迟延交付的借口。迟延交付是预售商品房中的普遍问题,由此带来的损失往往使消费者有苦难言。迟延交付情况发生后,房地产商为了逃避违约责任,往往罗列一大堆所谓客观原因诸如遇到重大技术难题、水电气配套迟迟不到位、遭遇恶劣天气、竣工验收手续复杂等等来搪塞消费者,并统统称之为“不可抗力”。
  
  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房屋总价就是根据面积来计算,另外之后涉及到装修问题的话,也会需要实际的房屋面积才行,这些都是与购房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而在实践中,就可能出现约定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面积误差来进行处理。
  
  
总结: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并不是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在找工作的时候,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就要签署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可是有些用人单位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合同的,这也是合法的,第二个月再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第二个月有事不能工作了,我......


·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哪个好?
      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哪个好?一、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哪个好?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相比前者更好,赠与公证的费用可能比遗嘱公证要高,但是相比较而言,赠与公证相对比遗嘱公证要保险,建议赠与公......


·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还可以退吗?
      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还可以退吗?不可以退押金,涉及到违约的行为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


·孩子出生本来应该是个高兴的事情
      孩子出生本来应该是个高兴的事情,但是一旦双方有任意一方想要推卸责任,不履行抚养义务,不付抚养费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很头疼的事情,生了孩子没有抚养费应该怎么办?首先应该向法院反映,由法院进......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