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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出现,那么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的这篇文章,希望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时依照法定监护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人选有异议的可以由法院指定监护。综上,当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可以变更监护权。变更监护权的方式有三种,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除了变更监护以外,还可以撤换监护人,但是撤换监护人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监护的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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