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每个公民都是有自己的姓名的,而对姓名的使用、更改等等,就会形成相应的姓名权。如今,经常出现冒用、伪造他人姓名的情况,这就构成了对他人姓名权的侵权。那除此之外,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上三种,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对侵犯姓名权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的姓名权侵权构成要件,如果你对此还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
      等到征地工作真正开始了以后很多实际性的问题有可能就会和当初制定的征地方案存在着冲突的,比如工作人员在计算拆迁户的土地的时候,对于农户土地的亩......


·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


·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公民是有权力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分给法定继承人或者非......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二、......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主动离职怎么样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天明确说明:非因个人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按《失业......


·有限合伙是否需要注册资本限制?
      有限合伙是否需要注册资本限制?有限合伙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限制的。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


·限速80码开到100码超速多少?
      按照交通法规,属于超速20%到50%,如果被拍到或者被交警现场抓住的话,应该除以扣6分,罚款200元。汽车超速行驶有哪些危害危害一:反应距离延长。危害......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3--关联交易
      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制,必须控制关联交易。关联公司往往是利润转移和流失的渠道,所以企业改制要注意到将来可能的问题,注意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相关的......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