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二、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情节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不法分子给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入境所需证件,是构成犯罪的客观要素,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出入境管理制度,危害边境安全。犯罪主观因素是直接故意,年满16周岁个人有这样行为,会触犯的刑法。对情节严重的,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一、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了离婚案件的话,律师在收取费用的时候有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个,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时候,会按照一半案件进行收费:......


·军人酒后驾车怎么处罚
      军人酒后驾车怎么处罚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组织集中整训;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企业融资方式和技巧是什么?
      企业融资方式和技巧是什么当今时代,企业在发展和经营的过程当中,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融资。融资也是为了让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而且面对一些刚刚起步......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


·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怎么处理?
      一、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