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挪用资金罪法条规定主要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法条规定主要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都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在认定该罪的主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类人员。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5号),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3.村民小组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单位”问题的研究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挪用资金罪中规定的“其他单位”包括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组长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村民委员会才协助人民政府从事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小组不属于“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此背景之下,将村民小组组长归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从而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符合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


·明示毁约的情形有哪些
      明示毁约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示毁约的情形有哪些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


·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
      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


·恋爱中不停的借钱算诈骗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诈骗: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


·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一、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同性恋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


·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
      一、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


·多人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多人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项建筑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合作完成的形式比较多一些,毕竟每个分项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开发商最......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我国公民提到濒危野生动物,肯定第一意识就是大熊猫。熊猫就是属于受我国国家保护的一级濒危动物,当然了,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还有其他一些濒危野生......


·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一般是十日,但不能少于三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