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如果借条写错有法律效力吗

(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三)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实现。日常生活中熟人之间常出现借款行为,而规范书写借条杜绝错误出现是十分必要的,也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书写借条要正确书写双方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用绰号代替,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日期,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信息也要书写正确,最后双方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非......


·公司陪护产假就三天怎么算
      公司陪护产假就三天怎么算?各省规定的陪产假天数是不同的。但是最少7天,还有10天、15天、20天、25天、一个月的。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一、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对人泼硫酸致人毁容已经造成严重残疾,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况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任何一起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当然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上面要求的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在审查犯罪之前,需要先对犯罪主体进行......


·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能定罪吗?
      当我们发现我自己的钱财物被偷了的时候,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周围人群的表现,然后确定嫌疑人,那么当我们确定嫌疑人后却没有嫌疑人盗窃的证据的时候怎......


·民事诉讼书模板有哪些
      民事诉讼书模板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书模板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


·由于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就会涉及到需要
      由于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就会涉及到需要自己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房子首付款的情况,就剩余的房款则可以向银行......


·一、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
      一、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是土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