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根据刑法规定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会判多久
  
  一、根据刑法规定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会判多久
  
  依据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 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 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本罪侵害的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患者对于药品的信赖、患者的人体健康以及社会卫生安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本罪的客观行为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没有生产药品的资质依旧生产药品并制作虚假的药品包装并出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吗?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其固定物,著作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享有著作权的人并不意味着对作品所依附......


·自助餐浪费罚款合法吗
      自助餐厅不具备执法权,无权向顾客收取罚款。但从法律角度而言,餐厅工作人员如已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和提醒,如果顾客故意造成大量浪费,则构成违约,餐......


·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规定
      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规定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规定为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登记,维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权托管交易......


·不予逮捕是否可以监视居住
      一、不予逮捕是否可以监视居住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件,提出租售同权。广州作为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最早出台了有关政策,提......


·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拒不执行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那么实践中,......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一、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到底是什么?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质押品一般是非固定资产,如存单,保单之类。而质押止付协议......


·母亲子女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母亲子女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家庭房产分割财产协议一般要在父母和儿女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进行签订;还要把房屋的一切事实都写在协议里面,谁来......


·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在实践中,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基数的,所以想要正确的计算出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就要先确定法定的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