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为犯罪对象。信用卡信息资料是关于发卡行代码、持卡人账户、密码等内容的加密电子数据,由发卡行在发卡时使用专用设备写入信用卡磁条中,成为POS机、ATM机等终端机识别合法用户的依据,是行为人实施信用卡伪造犯罪的重要资料,因而,窃取、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属于伪造型信用卡犯罪的上游的行为。客观行为方式包括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三种方式。“窃取”是指行为人以自以为秘密的方法取得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其方法具有多样性,可以是窥视,也可以是破解;“收买”是指行为人以有偿的方式获得他人出卖的信用卡信息;“非法提供”是指将通过非法或者合法手段获取的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转让他人。立法并未对非法提供行为的有偿性作出规定,但基于刑法解释合理性的要求,无论行为人以无偿还是有偿的方式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转让的均应认定为转让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公民若是想要办理信用卡,可以向银行提出信用卡的办理请求,而不是向他人提出购买请求。且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在遇到他人提出此种情形的时候,需要严词拒绝,否则非法提供信用卡的行为一旦实施,该行为人就有可能会被法院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一、二审证据提交的标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


·贵州农村拆迁补偿是多少一平米?
      贵州农村拆迁补偿是多少一平米?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交通施工人身伤害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施工人身伤害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都是要签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也不例外。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去具......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以下是诉讼......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伤自己或致伤第三人和损害第三人权益时,雇主应承担替代责任,理由是雇员的活动乃雇主“手臂......


·离婚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抚养费如何支付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有其中的一方能够获得孩子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因此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即使不能实际照顾孩子长大,但此时也是......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发展,收购上市公司的事件时常发生。当你想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时,可以选择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


·肖像权使用协议一般期限是多长时间?
      肖像权使用协议一般期限是多长时间?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任何国家的法律对公民的肖像权都是予以保护的,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而由于肖像与公民的物......


·公司债券和国家债券有何不同点
      公司债券和国家债券有何不同点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