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

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故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原则上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误写、错填票证有关内容的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时行为人虽系有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但其主观上确实出于自我欣赏、收藏等个人目的,而且客观上也确实没有使票证流通的,可视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而不认为构成犯罪。(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证;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对一般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上述金融票证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库券、政府债券、股票等。2、两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后者把数额较大作为构成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要件,前者则否。3、法定刑轻重不同。前者为重,后者为轻。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司法机关对于上述违法人员,应当首先从伪造金融票证的具体数额上进行合法的认定,必须在达到了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相关金融票证的数额由法院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情况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情侣在分手的时候,除了对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外,同时还会约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分手费。那么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就分手费约定的......


·5年前偷税漏税不查吗?
      5年前偷税漏税不查吗?1、追征期《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


·存单质押资金方在哪里?
      存单质押资金方在哪里?一、基金自1997年首批封闭式基金成功发行至今,基金一直备受国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崇,截至2012年,基金已经明显超过存款,成为......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将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车。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现在造成的伤害已经......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济南公证处公证费用收费标准
      “公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不时会接触到公证这件事,比如办理签证时;或是涉及到一些合同协议时,甚至是收养、领养和遗产继......


·房屋分割判定
      房屋分割判定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片怎么定罪?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司法拍卖成功法院撤回赔偿标准是什么?
      司法拍卖成功法院撤回赔偿标准是什么?司法拍卖成功法院撤回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


·一、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吗?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其他的所有问题都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