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第二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近些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层出不穷的有毒有害食品,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销毁了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的信任,所以,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必须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好意施惠履请客吃饭后反悔怎么办?
      好意施惠请客吃饭后反悔怎么办?好意施惠请客吃饭后反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是需要转化为法律关系,因为好意施惠关系是一种普通社会关系,是一种情谊行......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


·故意伤害罪激情杀人的辩护词如何写?
      一、故意伤害罪激情杀人的辩护词如何写?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每个人都是从无知到渐渐认知这个世界,都是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不可避免的在这过程......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一、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婚前房产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了夫妻共同......


·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中出现没钱还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主要是在债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却是不具有还债能力,当然也有那种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此......


·取保候审怎样不留案底?
      取保候审怎样不留案底?一、取保候审怎样不留案底?不留案底的取保候审只有是实施的犯罪情节比较轻,派出所有取保候审的案底,不能取消。我国没有前......


·办理房屋他项权利包括哪些材料
      房屋他项权利这是针对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债务人来说的,而债权人有了房屋他项权证作为保障,所以是属于房子的合法他项权人,而且债务人自己不把房屋他项......


·建筑工程质量约定责任担当?
      建筑工程质量约定责任担当?不少地区需要适应经济的变化,就在当地加以加建楼房,不少建设工程就是因这样一个前提所新盖的。建筑工程质量约定,不符合......


·指标无偿转让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指标无偿转让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


·单位五险一金比例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个单位招聘公告上会标明有五险一经,但是您真正了解什么是五险一金吗,对于五险一金呢我们应该多一点关注,毕竟这是关系到我们自身的......


·民法总则第191条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91条的详细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第191条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