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负有生产或销售军事设施职责的这些厂家或商家,有义务保证军事设施及武器装备的质量问题,哪怕是过失提供了不合格的军事设施,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明知军事设施质量不合格仍然提供给军队的,犯罪性质非常恶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可以调解,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刑事范畴(《刑法》第275条),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不可调解。但如果是自诉(个人......


·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
      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管理规定有哪些?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管理规定有哪些?由于我国属于地广人多的国家,虽然土地资源很丰富,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还是很紧张,所以......


·一、交通事故赔偿地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地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地一般按照事故发生的地点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


·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
      一,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


·商标恶意抢注民事诉讼赔偿是怎样的
      一、商标恶意抢注民事诉讼赔偿是怎样的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1、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物业下达催缴通知单后诉讼时效就会自动中断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
      一、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