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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是什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应遵循的原则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什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以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法定程序。三、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听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专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属十次会议修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条规指出,行政机关如作出责令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或者较大数额罚款、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有权利要求举行听证,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话,行政机关也理应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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