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疗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侵权的赔偿范围是要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确定的,如果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患者及患者家属就不能强行跟医院索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金,医患双方对医疗侵权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数额在多少元构成犯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数额在多少元构成犯罪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数额在多少元构成犯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


·市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哪些? 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往往
      市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哪些?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往往会对医治效果报以很大的期望,但是实际上医生治病都是有自己的一套治病的方案,如果患者不......


·具体危险犯是什么意思?
      具体危险犯是什么意思?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属于刑法构成要件论中技术的构成要件类型下实害犯与危险犯这一分类方法中危险犯的两种类型。1、具体危险......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了解清楚规定的条件、原则以及程序,这是必须的,而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该对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


·婚内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2、如果......


·诉讼时效的中断民诉条文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断民诉条文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法律规定开报废车怎样处罚
      法律规定开报废车怎样处罚一、开报废车怎样处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


·借条担保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担保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借条担保书主要分标题、称谓、正文、落款等几部分:1、标题。贷款担保书的标题一般采用“担保性质十文种”的方式,如“信......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常见的质押贷款类型,它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


·被批捕后案件退回公安局吗?
      一、被批捕后案件退回公安局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