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可以通过申请再次认定的方式进行分析判断。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1992年12月1日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在不服交通事故处理和赔偿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可以申请由法院主持进行第三次鉴定作出责任划分;法院也应当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责任认定及其他证据材料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开展交通事故理赔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更改的,所以在确认签字时,有异议的话要提前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
      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只有身份证是不能贷款的,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复印......


·涉黄被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不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黄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会对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


·清明节假期高速免费吗?
      清明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三天的假期。通常在清明节人们都会扫墓祭祖,一些身在外地的人可能会回乡祭祖,因此开车就会通过高速公路,那么就会遇到高......


·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安排员工到公司加班,但此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要是员工也同意加班的话,此时安......


·对于回迁房份额能否继承?
      对于回迁房份额能否继承?对于回迁房份额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


·医疗期间员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医疗期间员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申请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该如何算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该如何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