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原则和相关认定条件,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但如果另一方有过错的,那么可以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补偿,所以这种情况下过错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应当由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夫妻之间应当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处理,并且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中山醉酒驾驶扣39分怎么办?
      中山醉酒驾驶扣39分怎么办?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


·对于聚众斗殴全部人要抓吗?
      聚众斗殴一般情况下,参与的人群都会进行抓捕,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


·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 ?
      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一、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期限过了怎么办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


·什么是刑法学上的医疗事故?
      什么是刑法学上的医疗事故?刑法学意义上的医疗事故不完全同于医学上的医疗事故,因为刑法上医疗事故罪中的医疗事故要求具有“严重损害后果”这一要......


·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
      随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本身就是属于道德的一种沦陷,现在不要说是捡到他人的物品主动归还了,有很多人甚至会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东西占为己有,在物品......


·专利权转让后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后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同时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一下离婚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那么这......


·土地使用70年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70年产权的规定有哪些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


·一个人到处欠钱不还都告他诈骗吗
      一般的借贷如何断定一个人是不是诈骗,如果一个人借了当事人的钱财,到期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没有一丝的还款意向,那么这就可以断定就是诈骗行为......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


·船员劳动合同受理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船员劳动合同受理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案由规定》第七章规定的应由海事法院受理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是指船员就在船工作或服务,与船舶所有人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