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一、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盖公章本身是一种传统的订立协议文书的方式,和自然人按手印的道理一样,一旦形成文书,只需要拿出文书即可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意愿。在合同文书上加盖公章,是一种低成本的证明,在交易过程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大量的契约文书,对盖了公章的文本都是被认可的,争议往往就发生发生在具体履行行为上,而这种认可本身,恰恰就来源于那枚小小的公章,所以,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
  二、公章的作用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国外公司有公章,但签订合同不一定要用公章,可以用合同章,但为保险起见最好用公章,一般与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最好有第三方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或金融类等),因为国外的那些企业资质和资料,很难辨别真伪,这样双方都有安全保障。
  以上就是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的详细资料,相信您应该明白国际贸易合同必须要盖公章的重要性,简单来说国际贸易合同盖章盖公章的作用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是低成本的保证,更是双重保障。除了公章之外,还需要财务专用章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质权合同应该如何拟定?
      商标质权合同应该如何拟定?商标质权合同应该如何拟定?其格式和范本应该是怎样的呢?为了方便您的使用,我们利用空闲时间为您整合了一些资料,方便您......


·在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


·实践中,有不少人更愿意购买二手房,同时我们也知道,二手房买卖
      实践中,有不少人更愿意购买二手房,同时我们也知道,二手房买卖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它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对于打算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


·法院对变造企业债券罪如何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


·辽宁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辽宁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


·如何对盗窃罪数额较大量刑处罚
      在有盗窃罪的时候,要求此时盗窃的财产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行,当然要是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况的话,则在定罪的时候就对盗窃金额没有要......


·有一个证人证言法院就能判刑吗
      一般情况下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其提出的证言证明力都比较小,一般法院不会采信。但是如果能够和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也......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内蒙古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我国各地陆续实施了棚户区的改造,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各地的棚户区的......


·挪用公款要没收财产吗
      挪用公款不一定会没收财产,需视具体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