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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方面是并不存在区别的,因为这两个罪名都是自然人可以构成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抢劫罪和绑架罪两罪在犯罪构成上既有相似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两罪的相似之处表现在,两罪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都有故意,且两罪在犯罪手段、主观目的、侵犯的客体等方面也都十分相似。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第三,索取财物的对象不同。绑架罪中,被勒索、被要挟的人只能是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抢劫罪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
  
  二、绑架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我们国家,不论是抢劫罪还是绑架罪,都需要对此进行严厉的处罚,但是两者的罪名构成方面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所以必须要清楚的区别绑架罪和抢劫罪,从主观态度上来说,两者的主观故意不完全相同,但是主体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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