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利。《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即是对上述制度的直接违反和破坏。本罪还直接侵犯公共卫生。血液是国家一种特殊的宝贵资源。对这种直接进入人体的特殊物质,质量标准必须统一,没有地区或级别差异。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由于把血液视作商品进行买卖,必然降低血液的质量标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血液管理与监督,从而危及不特定或多数用血者的健康、生命安全。本罪还直接侵犯了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必然会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以及其他人身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暴力是指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或实施强制,如殴打、捆绑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从而实施卖血行为,他人既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特定的他人,也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不特定的他人。强迫卖血罪同非法组织卖血罪一样,由于受到非法谋利动机的支配,必然会无视上述规定,致公共卫生以及卖血者健康于不顾,因此对这些血液犯罪要予以严惩。应注意的是,本罪是行为犯,故犯罪的成立不以发生实害后果为条件。(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虽本罪多以牟利为犯罪目的,但不为此为构成要件。二、强迫卖血罪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构成强迫卖血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社会中大大小小的注册公司不少,但是您是否知道,要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


·员工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之间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应该在国家规定的一定范围内,对该被解雇员工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


·批捕了是不是就严重了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


·法院解封房产需要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一、醉驾协助公安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醉驾协助公安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醉驾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定是女方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十分的开放,追求的是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观念上的差异导致离婚,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得广东人民对土地的使用有个明确的了解,为此制定了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相关法规,清晰了确定了使用土地的使用方式、出让、租赁方式,保证......


·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
      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一、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掉包他人珍贵财物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条件有哪些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条件有哪些(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


·玩忽职守补救措施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补救措施包括哪些?一、玩忽职守补救措施包括哪些?玩忽职守补救措施包括立即向有关机关来进行投案自首,这样的话是可以将自己所造成的损害......


·离婚分为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
      离婚分为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婚内共同债务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经过协商之后达成共识后,协商离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