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对“明知”的认定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食品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前提是其在“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体现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惩罚的严厉性。然而,由于该条中的“明知”缺乏客观标准和形式要件,纠纷中一些食品经营者以自己并非“明知”为由,拒绝十倍赔偿。因此,在适用该条时如何认定销售者具有“明知”主观过错行为存在一定困难,这也是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难题。本案从立法本意出发,将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的销售者“明知”情形加以明确,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销售者“明知”行为主要表现在不作为过错与作为过错两个方面:
  
  (一)销售者“明知”的不作为过错行为。
  
  不作为过错行为表现在销售者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而不履行。确定经营者是否“明知”应以其是否履行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为标准。这种注意义务是通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的经营行为准则。销售者不作为过错行为主要表现有:
  
  (1)未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未按法律规定对所销售食品进行完整标识。如食品包装标识上缺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未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储存食品;
  
  (4)没有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其他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二)销售者“明知”的作为过错行为。
  
  作为过错行为主要表现在销售者积极主动造假、捏造虚假事实,掩盖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销售者“明知”的作为过错行为主要表现有:
  
  (1)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如销售虫咬鼠啃霉变腐烂食品,销售无保质期、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
  
  (2)食品经营者为了延长食品的销售期,故意更改食品保质期、更换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
  
  (3)因涉嫌食品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责令下柜后,未经同意,擅自上柜销售,且被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4)从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处进货的;
  
  (5)在发票、账目等会计凭证上弄虚作假的;
  
  (6)案发后转移销售物证,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7)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直以来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一旦发现食品存在着,不符合安全标准,那么就应当向有关食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否则将会对于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并且我国法律当中规定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土地使用权被侵占了怎么办?
      公司土地使用权被侵占了怎么办?您都知道在我国要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申请的,并且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够获得土地使用权,当然......


·一、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一、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法院不会支持得,如果撞伤在校学生一般是不能索赔误工费的,原因如下: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应......


·法律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


·口头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因此,当满足下......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日前,听闻不少名人去世,却留下巨额债务给妻子,而其妻子只能惊惶无措、无奈偿还丈夫留下来的债务,收拾丈夫留下来的烂摊子,那么日后,夫妻双方如何......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诉讼法律,他作为规定程序方面的法律,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在程序方面可能会发生一些困惑,比如说管辖权问题以及时......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一、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因经济纠纷私闯民宅的,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


·一、二审判决离婚上诉财产怎么分割?
      一、二审判决离婚上诉财产怎么分割?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