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国籍证明。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同意外国人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护照和签证都是准许出入境的证件,但作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仅指准许出境的护照、签证及其他出境证件和出境证明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1、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行为人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使国家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为其办理出境证件、从而合法地获取出境证件。这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本质特征,也是骗取出境证件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只有在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虚构事实、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者某种举动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夸大事实,使人把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误认为存在或把夸大的事实误以为真。
  
  隐瞒真相,是指故意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从而使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当受骗。
  
  就骗取出境证件罪而言,行为人为达到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必须以有组织的出国人员的方式,以各种名义骗取出境证件。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有组织的出国人员,是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出国人员或团体,因非公务活动出境,该机构在境外提供必要的组织、服务的出国形式。在出入境管理中,被批准或授权的机构对出国人员和出入境管理机关负有双方面的责任。
  
  这种有组织的出国渠道主要有:
  
  (1)留学;
  
  (2)旅游;
  
  (3)就业;
  
  (4)商务活动。
  
  2、错误认识。错误认识是指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这里的错误认识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存在认识上的错误,而是仅指对能够引起被骗的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出境证件的事实情况有认识上的错误。
  
  从发放出境证件。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之后、往往就会出现错误地发放出境证件的结果。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如果行为人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不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则不构成本罪。
  
  无论行为人在事实上是否已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就构成本罪。但在行为人还未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有此目的。
  
  出境证件一般都是需要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通过才会进行下发的。如果当地的人需要出境,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出国旅游,不得骗取出境证件,从事其他非法活动。也不能够将证件用于组织偷越国境来进行使用。如果有以上行为,则会被认为骗取出境证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怎么算法?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怎么算法?一、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补偿与计算1、关于补偿金规定如下:如果在公司工作上达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单位不......


·C1驾驶证不需要年审
      C1驾驶证不需要年审,初次拿到驾驶证有效期是6年,在有效期满之前90天内申请换证。如果在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可以换到10有效期的驾驶证......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


·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
      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经常会因为业务需要出差,为了规范公务员出差活动,防止贪污行为的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文......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


·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
      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他项权利证是在产权证书等房地产相关证书办理好后,房管部门颁发的凭证。在购房人用贷款方......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


·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我国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对起区分对待。其中,有一些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这......


·女方作为过错方离婚会少分多少
      女方作为过错方离婚会少分多少?过错方离婚会少分多少财产的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