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借款人(签章):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二、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借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在当代社会欠钱不还,到法院进行诉讼,有时效规定。具体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计算,是根据借条当中所约定的还款日期来进行判断的,当然诉讼时效也是存在着中止中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几年不能申请驾照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几年不能申请驾照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醉驾几年不能申请驾照的规定是什么?醉驾几年不能申请驾照的规定是:饮酒后驾......


·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
      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扩大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因此称为“全覆盖”,其推出的初衷是......


·离婚判决后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判决后变更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


·借款时利息要如何约定 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我们知道,生活中有人经常借款,但也有人却很少参与借款活动,对于很少借款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不知道该怎么约定利息。那在具体的借款活动中,借款时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寻衅滋事罪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在寻衅滋事行为当中,往往会伴随着殴打伤害行为,这个时候就有可能一不小心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那在寻衅滋事罪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离婚纠纷指的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检察院批捕后家属不能探视,家属在最后法院判决生效前,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除公安机关办案民......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一、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