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醉驾交警不移交吗?

一、醉驾交警不移交吗?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醉驾案件要经过一个从侦查到判刑的过程,其中基本程序如下:公安机关直接逮捕,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侦查结案后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当事人会被加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交警部门在路查过程中发现车主醉驾的,要对车主进行控制,吊销驾驶证。交警在对车主醉驾情况调查结束后,会移交给检察院,下面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对醉驾的处罚标准是六个月以下拘役,法院还会对醉驾车主判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于父母瘫痪如何立遗嘱?
      对于父母瘫痪如何立遗嘱?父母瘫痪可以通过下列程序立遗嘱: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在过去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的发展都是集体发展模式。土地使用权等权利都是归集体所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当时更好......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等案件侦破后,会移交检察院发起公诉,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会有大量人员参与,为了确保......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


·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企业的改制,是一个公司在发展期间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一个公司原来或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这个公司的模式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太好,但是通过公司企......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与开工条件具备的关系
      开工条件成就是承包人进场开始正常施工的前提条件,若开工条件未成就,即使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不能进场施工,或者只能进行......


·离婚一方要补偿需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一方要补偿需符合什么条件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可以中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一、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何?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农......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拘留时间太短,建议当事人以提出行政复议为宜......


·开赌场怎么判刑,开设赌场如何量刑
      无论是在网络上面开设赌场,还是在实践中开设赌场,只有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能以开设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一旦被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