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职要回加班工资是否合法?

离职要回加班工资是否合法?离职要回加班工资是合法行为,这是属于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劳动者辞职后,应当在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果超过一年时间,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二、加班工资的支付方式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公司方虽抗辩称,加班费包括在工资中一并发放,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不予采信。故公司方应当向吴先生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辞职和离职的区别是什么?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我们国家,超过平时的工作期限,要求劳动者延长加班时间,那么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并且根据加班的具体时间不同来支付不同的加班费用,比如说如果是平时加班的话,按照平时工资的1.5倍来发放加班费用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小孩子在超市里摔伤,这要看摔伤的原因是超市的环境因素造成的,还是自己的不当行......


·清洁提单是指什么?在线咨询 > 一、清洁提单是什么?
      清洁提单是指什么?一、清洁提单是什么意思?清洁提单是指没有在提单上对货物的表面状况作出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它表明承运人在接收/装......


·签了合同能随时辞职不受法律惩罚吗?
      签了合同能随时辞职不受法律惩罚吗不可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都要遵守,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都要受到......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


·贩毒不到一克能判多少刑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富余的钱来享受生活,购车则成为消费的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有车,而拥有车也是......


·民法总则讼诉时效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讼诉时效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他人产生纠纷,又很难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这时候就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保护我们......


·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
      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情,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在相互关系的解除,不仅是生活感情上,还有法律上的关系解除。在此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特别......


·农转非为城市户口,农村老家征地,还能要回土地吗?
      如果你的户口迁入的是没有设区的城市,且没有主动将承包地、宅基地交回给村集体,土地也没有抛荒、弃荒,仍然可以耕种,那么此时即使村集体收回了你的......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一、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如果在公共场所进行打人伤人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用刑......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实践中,对于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原则上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