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即赠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权,也就是说签订赠与合同后,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登记过户的,赠与人就可以随时反悔,不履行赠与的义务,但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的随时撤销权就灭失了,经过公证以后,在赠与人不想履行赠与义务的时候,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
  所以,赠与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经过公证以后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尚未交付时使赠与行为效力增强。在财产权利交付之后,即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过户,赠与合同是否公证对赠与合同的效力影响不大。所以公证是为赠与合同效力多一层保障,但并不是必须的程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的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


·一、淮南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一、淮南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的问题,的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您所签订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


·民事诉讼时间程序
      民事诉讼时间程序一、民事诉讼时间程序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


·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理解可能就是,如果没有在我国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就从事相关买卖的话,这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实际上刑法条文非法......


·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服刑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要给抚养费都包括什么给多少钱?
      都说国家的希望在于少年,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涉及到民法典的就是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因为抚养费的影响因素众多,所包含......


·夫妻婚前财产是怎么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夫妻婚前财产是怎么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