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

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
  
  一、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在做房地产抵押交易时,须在拥有者在签署抵押合同中要小于三十天,在房地产的登记地的有关部门,如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记录,并且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所需材料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在房地产拥有者办理房地产抵押有关登记时,办理抵押的权利人应该带齐以下法律文件:
  
  第一个,在营业期间必备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第二个,房地产所属者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的开具的证明书;
  
  第三个,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必须应还有法人的代表或当事人给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说明文件;
  
  第四个,对房屋抵押者的借款的合同(或者主要的合同);
  
  第五个,双方应该出于抵押的相关合同;
  
  第六个,房地产所属者的抵押物的相关部门给予的产权证明(其中主要的包括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给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等;
  
  第七个,在特殊情况下,要是被抵押物不是个人拥有的,而是隶属于合资的企业或有关的股份公司拥有其所有权,应该出示董事会的同意抵押的决议书以及相关的文件;
  
  第八个,若是之前抵押过,现在需要重复抵押,那么必须提供之前相关的抵押权人同意授权并且再次抵押的相关书面文件;
  
  第九点,若是需要抵押的房地产是两人或以上共有房产的抵押,那么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都同意的相关的书面文件;
  
  第十点,抵押人必须出示相关的声明并且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说明其有瑕疵;
  
  第十一点,必须具备其他的和抵押有关的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点,双方的手续必须要齐全,并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核对。
  
  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在有关部门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的申请表;
  
  其次,房地产抵押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部门的《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向上级提交有关的材料以及资料;
  
  相关部门会在一到两天内做好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在复审人员按要求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登记材料后,必须要核对电子数据并且签署相关部门的复审意见。 要是没有符合条件的话,应给予说明,并且退回处理, 要告诉双方必须一次性补交所有相关的资料。要是没有符合相关的规定,应当给予不予登记的说明、并且要暂缓登记决定,然后在七天内通知有关的申请人。
  
  房产抵押登记都是设定有抵押期限的,大概是一年上下,但是设定的抵押期限只是一个数字,实质上等同于没有设定抵押期限,因为最后的解押是以贷款人出具的解押资料为准,就算超过了抵押期限,而没有取得贷款人的解押手续,也是无法办理解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知情同意权
      关于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


·我办信用卡被骗上哪里报警?
      收集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尽管我国针对醉驾和酒驾的这种行为,都有着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
      尽管我国针对醉驾和酒驾的这种行为,都有着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但是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喝酒并不代表着醉驾,而且醉驾和酒驾其实在惩罚标准上是不一......


·劳动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按照现行规定
      劳动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


·非诉讼类委托代理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非诉讼类委托代理合同的格式是什么一、非诉讼类委托代理合同的格式是什么?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是多少?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是多少?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一、申请专利首先要登记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需要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前离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相关赔偿和违约......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一、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


·小孩2岁后离婚抚养权归谁
      小孩2岁后离婚抚养权归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海关缉私案件一般多久才能处理完?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