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一是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这里的“财产损失”包括公共财产的损失,也包括私有财产的损失。二是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为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三是连续多次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是没有异议的,但是玩忽职守罪作为一种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实施了多次玩忽职守行为,而每一次造成的损失都够不上立案或定罪标准,是否可以累计计算损失数额,对此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根据行为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其所履行的职责是否具有同一性来确定,如果行为人从事的是同一性质的工作,履行的是同一样的职责,那么其实施的玩忽职守行为性质就是相同的,其不履行职责的社会危害性就具有连续性,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累计相加。按照有关规定来看,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房网签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房网签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合同房网签备案的程序有: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2、由房地产开......


·哪些属于意外伤害范围2023
      哪些属于意外伤害范围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的(......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


·对吃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对吃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有争议怎么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监护人应当按照哪些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应当按照哪些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


·著作财产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财产权可以继承吗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


·网贷会被起诉吗,网贷有哪些优缺点?
      网贷会被起诉吗,网贷有哪些优缺点?一、网贷2000会被起诉吗别看2000元的贷款数额小,以为拖几个月没什么问题。但若逾期不还,借款人不仅要承担利息......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要是当事人在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会被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


·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对于一些专利产品,有的人在未获得专利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擅自进行销售,而在我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其实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那......


·先诉抗辩权法条都有哪些呢
      先诉抗辩权法条都有哪些呢抗辩权的用处不少,法律的很多方面都涉及到了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先诉抗辩权法条也是非常多的,法律从各......


·家暴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可以。对精神损害以物质的方式进行赔偿,是加强人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