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外地打工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打工可以办离婚手续吗?1、外地打工可以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采取诉讼方式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婚姻关系的解除有二种方式:(1)协议离婚,即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共同债权债务做出处理并签订协议,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2)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目前人口的流动性还是比较强的,很多人都并不是在户籍所在地工作,这些在异地生活的人难免也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故此法律规范也明确只要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此项规定对于离婚纠纷也是适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盗窃罪
      不管是对这样的犯罪进行处罚,此时都是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也就是需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从而确定量刑幅度,最终对犯罪之人做出处罚。而针......


·一、爷爷奶奶应付抚养费吗?
      一、爷爷奶奶应付抚养费吗?孩子的抚养费不能要求爷爷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与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


·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如何知道批捕
      一、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如何知道批捕?1、批捕的时候会出具逮捕证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


·想买房子怎么贷款多少?
      想买房子怎么贷款多少?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限制。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首次购房贷款......


·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


·最新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对人身造成的损害往往是很大的,在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当场造成人员的死亡。而如果是造成人员受伤的话,此时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才能对......


·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是最高的刑事处罚,为了体现刑法的人性化,逐渐减少死刑的处罚了,不是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一般都会判死缓,那么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