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二、律师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我与_______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 启动的前提不同。
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
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诉讼的条件要宽泛得多。
第二, 受案范围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案件。而对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可诉讼有门。
第三, 管辖的规定不同。
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裁决水平高、信誉好的仲裁机构,而不论纠纷发生在何地、争议的标的有多大。
人民法院分为四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指导的职能,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及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得随意选择。
第四, 选择裁判员的权利不同
在仲裁中,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而诉讼之中,当事人无权选择审判员。但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审判员回避,或者要求将审判由简易程序(只有一位审判员)转入普通程序(三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第五, 开庭的公开程度不同。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六, 终局的程序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但劳动争议仲裁是个例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然也存在特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定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申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话还是很有必要请律师的,因为处理国际经济贸易纠纷就不能单纯的只考虑我国的法律制度了,还要考虑国际上一些惯用的交易原则,当事人最好自己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讲清楚了经济贸易纠纷的具体情况,收费也要当面跟律师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告公司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广告公司加班费规定是什么?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2、在......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
·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规定,主要在刑......
·怎样申请无效婚姻
在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下,具有资格的主体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但具体就如何申请无效婚姻来看,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针对这个......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许多夫妻在结婚后仍旧对对方存在一些质疑问题,导致在财产方面双方都并不是很坦白,而在婚后......
·法院对“与他人同居”的认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情况下,该项事实的认定应把握以下四方面特征:一是当事人有较为固......
·社保法规定五险一金比例多少
一、社保法规定五险一金比例多少?1、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2、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
·离婚不分割财产怎么办?
离婚不分割财产怎么办?1、不愿意分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分割,离婚时,男女双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对方不......
·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