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二、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房产赠与合同协议书需要涉及到的内容很多,除了需要写清楚赠与方与受赠人的详细身份信息之外,还需要将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具体户型等相关信息列明,同时,赠与方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房产赠与合同协议书中的重要内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有哪些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


·未满十八岁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车辆属于初犯的不予拘留,重犯是可以被拘留的,只要在16岁以上,情节严重,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一项工程大多会施工很长时间,这期间内就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有的事故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有的会......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


·房子变更产权的原因有很多
      房子变更产权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防卫产权变更,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房子转卖产权变更......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公司开始有基本的结构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在内部设置合法的法人,但是法人的设置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的,那么......


·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由于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因此就让人感觉这并不是刑事处罚,毕竟罪犯也没有实际到监狱服刑。那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到底缓刑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法条如下......


·什么情况下的婚姻登记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