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1、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2、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
  
  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处理方法
  
  1、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
  
  2、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两方面的,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但是,针对不同的主体,消费者可以追究的责任不同。例如对于商品的销售者,那么就只有违约责任。要是生产者的话,则可以多半追究的是侵权责任。此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需民事赔偿、予以行政处罚。只有极少数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时什么?
      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史之中,并没有决水罪这一罪名,也没有关于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规定。近代以来,我国兴修水利,出现了多种故意决水的情形,为了打击此种......


·一、遗产继承债务纠纷怎么执行?
      一、遗产继承债务纠纷怎么执行?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一、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


·一、以租抵债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以租抵债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


·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
      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一、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时......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吸毒罪会判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一、定义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


·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关于诉讼主体,我国规定的主要是两类,分别是自然人和单位。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某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些则只能由单位构成。那么您知道重......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


·宁波司法鉴定伤残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虽然交通便捷了,但是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酒驾、疲劳驾驶、不遵守道路规则等都可能导致自己或者他人出车祸,那么如果遇到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