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4、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 报复证人的;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行为人有偷窥、偷 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二、名誉受损赔偿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名誉权侵权问题多发生在日常生活当中,具有一定的举证难度,而诉讼程序中对证据的形式、内容均有要求,因此笔者提示,一旦发现侵权的情况,需尽早对关键证据进行搜集和整理,将能够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进行固定,根据审判实践,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公证证据的效力,故建议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对相关网页、视频、音频等进行保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出现,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些保全中担保的问题。但是人们对这一保险还知道的很少,更不知道它有何......


·意外骨折新农合报销么
      可以报销,因意外骨折住院的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签字盖章,意外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


·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
      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一、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1、离婚的再办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2、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这种赔偿依据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么?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么?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


·行贿行政处罚怎么处罚?
      一、行贿行政处罚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


·特殊型职务作品的界定归属是怎么样的?
      一、特殊型职务作品的界定归属是怎么样的?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国庆加班没有四倍工资,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我们常说的司法鉴定是很多的,例如工伤鉴定就是最常见的司法鉴定。那......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一、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