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怎么办?
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但是依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说明赠与人在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口头赠与中,赠与人于赠与物给付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赠与人既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人自然不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赠与人想要反悔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协议反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无法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3、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公证
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二、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看了上边在不同情况中赠与合同纠纷民事该如何处理后,相信解决了您的一些疑惑,另外,由于赠与合同有多种形式,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如果您有关于赠与合同民事纠纷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周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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