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质保期与保修期的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
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有效,应当以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
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
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关于质保期,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届满,仅是承包人承担该期限内出现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的消灭,但不排除其承担该期限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做出审查,也就是了解清楚开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顾名思义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很明显,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法......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是指合同没有到期......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
·一、重婚罪法律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重婚罪法律判刑标准是什么?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复议决定不服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对复议决定不服去哪里的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
·可不可以主动起诉小贷公司
可以,如果涉嫌非法贷款,可以起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
·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动法中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与联系,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主要是法律依据不同、支付的合法性不同、适用步骤不同、计算标准不同。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