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赔吗?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可以得到双赔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劳动者既要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要获得工伤的赔偿就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一般的情况是属于在工伤期间或者是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事情,从而其责任还主要在第三方才可以依法的进行申请,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嫌疑人涉嫌触犯强奸判刑多久
      嫌疑人涉嫌触犯强奸判刑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


·离婚必须要写探望权申请书?
      离婚必须要写探望权申请书?社会,婚内出轨的发生频率增大,更多的夫妻在无法解决双方感情问题的时候选择离婚,离婚后自然就牵涉到孩子的探望权,探望......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一、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贸易术语只是国际惯例中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合同怎么定还是取决于买卖......


·现在买房子首付最低多少钱
      现在买房子首付最低多少钱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


·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
      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一、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状,居间合同上诉状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状,居间合同上诉状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居间合同范本上诉状范本:上诉人:中国某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住所地:(略)......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一、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


·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楼不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故而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但是若楼顶高空坠物发生,相关的责任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给......


·代书遗嘱见证人没签字还有效吗
      代书遗嘱见证人没签字还有效吗如果代书遗嘱见证人没有签字的,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


·立完遗嘱后房子动迁怎么办?
      立完遗嘱后房子动迁怎么办?立完遗嘱后房子动迁此时继承偿款或还迁房即可,原本房屋继承者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